文章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浏览量:9
关于印发《关于在自治区人大机关开展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人大机关各处室、各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同时贯彻落实2021年区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精神,聚焦身边案例强化以案促改,今年自治区人大机关重点围绕酒驾、醉驾,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警示教育。7月下旬以来,机关党员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为了进一步推动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定于2021年9月1日在机关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并报送相关情况。
联系人:李 莉
联系电话:0439(内线) 13978680950(手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8月29日
关于在自治区人大机关开展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同时贯彻落实2021年区直机关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精神,聚焦身边案例强化以案促改,今年自治区人大机关重点围绕酒驾、醉驾,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警示教育。7月下旬以来,机关党员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为了进一步推动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结合人大机关实际,拟于2021年9月1日在机关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支部专题学习讨论的方式,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加强酒驾醉驾风险防控,让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不断增强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持续净化人大机关政治生态。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
三、参加人员
自治区人大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含厅级)。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9月1日上午9时在广西人民会堂五楼常委会会议厅,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时长17分钟)。
(二)集体观看结束后,机关各党支部立即组织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个小时)
专题学习讨论内容:1.党支部书记对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进行解读(解读通稿请各支部派人到机关纪委领取),分析警示教育片揭示的问题,剖析酒驾醉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案发规律;2.支部党员排查个人酒驾醉驾风险隐患;3.支部集体讨论并提出杜绝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发生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把这次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1+3专项治理的一次具体实践,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有力举措和一次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重要体现,从政治上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和讨论,带头排查风险隐患,带头接受教育,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本次酒驾醉驾警示教育要求机关党员全覆盖,特殊情况可延期到9月10日前完成,具体事宜请与机关纪委联系。
(二)集体讨论,提出防范措施。机关各党支部要把这次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剖析,认真查找本支部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讨论研究并提出酒驾醉驾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按时报送材料。机关各党支部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本支部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主题日活动的简要情况(含参加学习讨论人员情况、排查风险隐患情况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等),材料纸质版直送机关纪委,电子版交换至机关纪委李莉交换文件夹。